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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年4次违法施工将被住建部清除出场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31
针对某些企业在发出停止违法施工通知后仍强行施工的行为,东莞市住建局日前发布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凡未领取许可证(或办理相关建设开工手续)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不得进场施工。从2011年3月1日起,对已发出责令停止违法施工通知后仍强行施工的企业,或一家企业在一年内发生四次违法施工,将被清除出东莞市场。
未办开工手续就施工企业: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
通知规定,凡未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办理相关建设开工手续)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不得进场施工。对已擅自进场施工的施工企业,住建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施工,限期改正,对企业作不良行为记录扣除5分,并进行网上公示。对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同时做出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处5000元以上 30000元以下的罚款。
除此以外,对未办理相关建设开工手续已擅自进场施工的施工企业,住建局将取消企业参加年度优秀企业的评比。
“屡教不改”强行施工企业:
将被清除出东莞市场
针对近期十一冶建设集团、自贡市第一在收到停工整改后仍无视工程安全隐患、强行违法施工的行为,东莞市住建局在此次通知中发出严厉处罚措施:从2011年3月1日起,对已发出的责令停止违法施工通知仍强行施工的企业,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对企业强行施工的或一家企业在年度内发生两次违法施工的行为,对企业作“不良行为扣分(-10分)、网上公示,暂停使用《信用管理手册》(IC卡)三个月”处理。
同时,对企业继续强行施工的或一家企业在年度内发生三次违法施工的行为,对企业作“不良行为扣分(-30分)、网上公示,暂停使用《信用管理手册》(IC卡)一年”处理;以上违规企业在暂停使用《信用管理手册》期间,不得在莞参加工程投标、承接新的工程。
若企业仍未停止施工或一家企业在年度内发生四次违法施工的行为,住建部门将注销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并清除出东莞市场,两年内不得申领《信用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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