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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3


  导读:公积金贷款新政是在2014年10月9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公积金贷款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

  导读:公积金贷款新政是在2014年10月9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公积金贷款新政规定:个人住房贷款以所购住房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目前,申请人通常需要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两次手续。

  第一次到贷款中心:

  1、根据所购房屋性质,准备齐全的材料,特别是各种资料需要多少份的复印件一定按照相应的要求提供。具体的资料可在网站“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栏目中详细了解。

  2、到贷款中心后,可先向咨询台工作人员预审资料是否齐全,然后拿号等待办理。

  3、提交相应的资料后,对于需要评估的,会由负责抵押物评估的部门进行抵押物评估,同时交纳部分抵押物评估费用。

  4、工作人员(或代理机构人员)会将下一次面签时所需材料清单交给申请人,告知借款申请人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材料清单》准备个人材料,等待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面签时间。

  第二次到贷款中心:

  主要就是办理面签手续。面签手续必须借款申请人本人及相关人员到场。

  1、根据电话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抵押物评估的到抵押物评估机构处领取抵押物评估报告、交纳评估、担保费用、领取发票等。

  2、回到咨询台,领取号码,等待办理面签。

  3、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材料清单》向工作人员提交有关资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录入。

  4、当着工作人员的面在相关的合同文书上签字确认。

  5、完成签字后,工作人员会出具告知单,告知什么时间去哪家银行领取放款后的资料。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具体银行领取资料即可。(如您已委托代理机构,请以代理机构答复为准)

  注:以上是贷款办理的一般程序,根据您所购房屋性质、选择担保方式的不同具体的程序也会有不同之处,请以我中心贷款工作人员的答复或代理机构人员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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