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复议决定书 土行政复字[ ] 号 签发:陈 申请人:武 ,男 岁,汉族, 住址: 县 乡 村三队。 被申请人: 市土地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许 .职务:书记。 申请复议人武 因对...[详细]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
联系电话:13426037149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