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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挂靠制度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31
连续的挂靠转包之后,滥竽合法充数,监管责任缺失,所以工程质量低劣,一出事故动辄数十人伤亡。挂靠这种冒用名义已经不是一种欺诈,而是一种合谋。
简单盘点一下一年来的各种安全事故,如建设工程垮塌、废旧化工厂拆除爆炸、输油管爆炸、建筑装修火灾等,大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之一:非法挂靠或转包。施工单位是挂靠的,甚至是挂靠之后又转包的,挂中有挂,包中有包。连续的挂靠转包之后,滥竽合法充数,监管责任缺失,所以工程质量低劣,一出事故动辄数十人伤亡。
在当下,挂靠已经成为了常态化的经济活动方式和个人就业方式。没有资质的挂靠有资质的,低资质的挂靠高资质的,个体挂靠单位,民营挂靠国营,外地挂靠本地。单位是如此,个人也是如此,没有注册证书的挂靠有注册证书的,还有挂证不挂章的,当然也有证章并挂的,一级二级证书挂靠明码实价,专做挂靠业务的单位和网站风起云涌,各种各样的挂靠蔚然成风。在目之所及的各种领域,凡是要求资质、级别、头衔、身份的,几乎都存在着挂靠现象。在建筑领域,挂靠是违法的,但是在有些领域却是合法的甚至是必须的,比如民间社团要登记,必须有一个挂靠单位。
挂靠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准入问题,不管是进入市场还是进入行业、社会。在一个十分讲究名分的国家,挂靠现象如此严重,名分如此混乱,后果的确很严重。挂靠泛滥当然是各种安全事故形成机制之一。更应该清醒看到的是,挂靠严重破坏了市场和社会赖以生存的信誉机制和责任机制。挂靠其实就是没有资格的人或者组织,顶着有资格的人或者组织的名义从事市场活动和社会活动。这种冒用名义已经不是一种欺诈,而是一种合谋。出靠的一方只是有偿出让名分,但是不做事不承担责任;挂靠的一方用的是别人的名分做事,所以自己不需要讲信誉,也不承担干活以外的责任,完事、拿钱、走人,再去做下一单,甚至同时做几单。在招投标之业内,一家挂靠了几家去竞标,事实上只有一个人在拿标,这并不少见;一些有黑恶势力背景的挂靠若干有来头的名分去竞标,横竖强行拿标,这也不是没有。我们的政府的确在努力打造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但是愿望归愿望,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市场上、社会上的人和单位都不负责任,政府责任何以承受?明明《建筑法》规定了挂靠是违法的,甚至《招投标法》规定了用他人的名义投标达到一定条件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样的条款早已不宣而废。当一个行业、一个领域乃至一个社会大面积都在违法犯罪的时候,由疯狂走向解体将是必由之路,只是路程的长短问题。
也许情形并没有这么严重,因为还存在着“从不久以前曾支配着我们的某些错误中解脱出来”的机会和空间(哈耶克语)。这种解脱就是,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准入制度,从行政支配控制型准入制度转型为行政、市场、社会并重的准入制度。目前运行的准入制度,几乎完全处于计划经济时代,是市场机制和社会建设最大的体制性障碍。改革方向非常明确,即开放。现在各种各样的资格报考审核牌证发放几乎都控制在政府手里,这就造成过多的准入限制,也造成一旦得到准入之后就缺乏监管,即高门槛低监管而不是相反。事实上, 市场经济领域和社会建设领域的广阔,使政府根本不能掌控所有的资质识别。既然如此,就应该更多地让市场和社会本身来识别。一个人或者组织是否有能力、有资格从事某一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应该由市场和社会说了算,因为结果是由市场和社会自己承担。资质审查权操纵在政府手里,但是主体行为的后果并不是由政府直接承担,这是一种经济社会主体人格的扭曲,本质上是身份垄断,长此以往就会撕裂社会结构。准入制度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就是,降低门槛乃至撤销门槛,条件对所有主体开放,各类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尽可能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活动,自己对自己的信誉负责,自己对自己与合作伙伴之间的行为承担经济与法律的责任,有什么能力,就从事什么等级的活动,各守本分,各安名分,在信誉积累中提升资质和责任能力,社会与市场和谐发展。
挂靠实在是中国的特有现象,以致翻译家也只好望词兴叹。权威的汉语词典解释不清楚,所以根本就不收录。我们宁愿相信这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畸形程序,然而我们依然不能确定挂靠之重还能承受多久,所以我们寄厚望于改革开放的深化。相信政府完全有能力把握住公共领域的底线,把握住与经济命脉生死攸关的准入关口;也要相信市场,由于利益的密切相关性,各个主体完全能够识别和把握参与主体、合作主体的资质与能力。中国经济与社会的纵深发展,显然急切地需要来一场持久的、给力的准入与身份的解放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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