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工程质量

律师介绍
业务领域
联系我们
说房网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 建设工程 > 工程质量 >

山西新建工条例7月1日实施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31


7月1日实施的《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主责。

  6月7日上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新修订的《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生产管理条例》,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国正在会上讲话:“此条例从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我们将把安全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将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证。”

  新出台的《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主责,完善了安全生产评价制度,也明确了施工图审查和工程等相关制度。

  随着山西省转型跨越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未来五年该省固定资产将达到5万亿元,王国正表示,在这种形式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形式将十分严峻。

  除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条例还明确了施工单位的“四类人员”的考核任职和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强化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和生产管理。

  自1999年11月30日《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旧条例已经有12年之久,王国正厅长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

  在2011年3月30日,经第十一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条例,将为山西未来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保障。



上一篇:“摆设工程”把民意当摆设

下一篇:别等天灾来戳穿形象工程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