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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工程质量事故都存违法发包等行为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31


  据统计,所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40%左右都存在着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  今日,国新办就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XX在发布会上表示,据统计,所有...

  据统计,所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40%左右都存在着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

  今日,国新办就“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XX在发布会上表示,据统计,所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40%左右都存在着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

  吴XX表示,建筑市场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行为是多年顽疾,给工程质量带来极大隐患,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拖欠工程款等问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已经到非下狠手治理不可地步。

  吴XX指出,现行法律法规对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缺乏可操作性,住建部此次重新制定了关于转包违法分包的认定查处办法,还将建设部原来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124号令进行修订。查处办法,部令的修订,主要从几个方面跟以往相比有新的内容:

  第一,明确了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发包的具体情形。违法分包明确列出8种情形,挂靠列出8种情形,转包列出7种情形,违法分包也明确8种情形。

  第二,处罚有新的规定。根据《建筑法》、《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罚款上升到工程合同额的0.5-1%或2%-4%,违法成本提高。

  第三,除处罚外还制定了行政措施。除行政处罚以外,住建部还规定对企业有违法分包、挂靠、转包等行为,发现一次,3个月内不得在违法地承揽新任务。第二次发现,6个月内不得再承揽新任务和禁止投标。第三次发现,就直接降低资质等级。住建部规定,个人有挂靠、卖证,就吊销,五年内不允许再注册,不得担任施工项目的负责人。

  据住建部统计,所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40%左右都存在着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通过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住建部希望使建筑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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