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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防控对策应增强针对性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31


  现阶段,工程建设领域犯罪具有大案要案频发、窝串案突出、发案环节广泛、社会危害性大等较鲜明的特点。东南大学副教授李X提出,防范工程领域职务犯罪,要针对上述特点采取应对举措。他说,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现阶段,工程建设领域犯罪具有大案要案频发、窝串案突出、发案环节广泛、社会危害性大等较鲜明的特点。”东南大学副教授李X提出,防范工程领域,要针对上述特点采取应对举措。他说,在构成要件方面存在着认定和适用上的难题,应当借鉴德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修正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工程建设领域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多发常发,而该罪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解释和适用难题。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陈磊认为,本罪 “近亲属”的范围如果采取民事法律标准,更符合我国传统家庭观念和社会生活现状的标准。界定密切关系人应注重以下三方面:一是要具有因自然或者社会原因形成的特定关系;二是这个关系达到一定密切程度;三是要判断密切关系人是否对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产生了影响。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蒋XX认为,打击该类犯罪尤其是要注重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利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遏制行贿犯罪。同时,要重视事前预防,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严格健全招投标制度,以避免不良后果的产生,取得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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