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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公共建筑须进行建筑能效测评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31


 今后,宜春凡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规定应进行测评的建筑工程项目未经测评,或者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组织验收。

  4月15日,湖北省住建厅下发《2012年度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意见》,今年起,宜昌中心城区新建建筑将在全省率先实施节能65%的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据了解,年内宜昌还将启动市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将单位面积能耗高于平均水平和年总能耗高于1000吨标煤的建筑确定为重点用能建筑,通过选择重点用能建筑,分期分批实行分项计量与动态监测,强化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

  今后,凡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公共建筑,前必须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规定应进行测评的建筑工程项目未经测评,或者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组织验收。

  据悉,“十二五”期间,宜昌计划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总建筑面积为647.4万平方米,平均每年需新增约130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178万平方米,城区建筑节能设计阶段标准率100%,竣工阶段执行率达96%以上。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项目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验收,实现了我市绿色建筑“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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