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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有望通过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31
《贵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指出,鼓励采用太阳能、地热能、地表水源热能、污水源热能等可再生资源,用于建筑物的热水供应、空调取暖、照明等。
环保、节能、绿色是贵阳市城市建设的目标,在贵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贵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更是大力推行“节能牌”。近日,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该《条例》进行了审议,这次会议结束后《条例》有望通过。
《条例》提出,鼓励采用太阳能、地热能、地表水源热能、污水源热能等可再生资源,用于建筑物的热水供应、空调取暖、照明等。
《条例》提出,施工单位、企业应当分别在房屋建筑施工、销售(预售)现场公示使用的节能材料及措施、节能消耗指标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或将这些信息写进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中,否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最高将领到“交付使用的房屋销售总额2%”以下的罚单,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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