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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合同的有效性怎么认定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6-26


一、借名买房合同的有效性怎么认定

1、借名买房合同所购卖的房屋为一般商品房的,该借名买房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借名买房合同购买的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的,该借名买房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二、借名购房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1、借他人之名购买房屋,如系规避法律禁止性规定,有可能导致最终合同无效的风险。

2、非产权人的受托人基于私下委托以自己名义签订售房协议,构成隐名代理,买方以受欺诈主张合同无效难以被法院支持。故买方对房屋产权人身份审查的义务在签约前就应完成,并不应受中介方承诺或担保的影响。

3、借名购房必然意味着登记物权非属实际权利人所有,在借名行为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情况下,借用人只享有债权,在借名人无权处分情形,存在借用人丧失房屋所有权而无法向第三人追及的风险。如不能证明借名购房的事实,甚至连向借名人主张过户的权利都会丧失,即双方只有单纯的金钱借贷或垫付的债权关系。

4、经开发商同意,从亲友手中购买转售商品房,即使实际交款并入住,但产权人未变更,亦无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资证明,就会存在某现实案例中的风险:即便是兄妹,交了钱,不过是双方还没选房没签合同或是替人垫付;住了房,不过是私下借住而已。故,购买转售商品房,不仅要签订书面合同,还要最终达致产权过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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